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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那么,累犯的追诉时效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累犯如何追诉

  累犯的追诉时效以最高刑为准进行计算,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累犯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累犯的追诉时效以最高刑为准进行计算,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