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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来源:舒城律师 网址:http://www.vipszls.com/ 时间:2022-09-21 1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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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用借贷来解决燃眉之急,但是往往也会出现债务人长期不愿还款的情况,严重侵害债权人的财产所有权,使得债权人失去了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占有和支配,那么,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二、个人债务纠纷怎样和解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一)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二)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案例:

基本案情】

张某因资金周转于2017年1月向李某借款6万元钱,张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半年后归还,逾期不还,张某则向李某支付违约金。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而二人也没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后李某向山城区法院寻求帮助,山城区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适用督促程序,于立案5日后发出支付令,要求张某向李某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张某对此无异议,该支付令在其收到15日后生效。

该支付令生效后,李某在要求张某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无果后,随即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山城区法院经查询、冻结张某银行存款的方式敦促张某履行执行义务,并最终将全部执行款项交付给李某。

【法官说法】

督促程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是用于督促债务人尽快清偿债务的一种简便迅速的程序,该程序最大的特点就体现在效率上,对于不想被诉讼所累的债权人来说再适合不过。当然,督促程序也有其特殊的适用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应当清偿债务,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因此,陷入金钱、有价证券给付纠纷的债权人不妨在结合自身情况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既能减少诉累还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债务人长期不还债的方式,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